宁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过期药品管理

  • 2023-09-26 09:21:03   
  • 李明朝
  • 政策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除临床特殊用药以外,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对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必须进行特别管理,必要时返回供货商或在允许机构范围内调剂使用。坚持按照“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发放药品,做好近效期特殊用药解释说明,杜绝过期药品进入用药环节。(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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