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 2023-05-30 14:18:42   
  • 李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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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民政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共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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