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一年两评”

原标题: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一年两评”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方案,正式启动全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一年两评”试点工作。按照目标规划要求,2022年年底,全省90%的县域医疗中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80%的省辖市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通过5级以上省级初审;全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河南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一年两评”试点工作自2021年11月开始,2022年12月结束。全省应用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参与全国统一组织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全省每年组织的第二次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仅限于有电子病历升级计划的医院;已在本年度第一次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过程中通过5级及以上省级初审且需更新实证材料的医院。既往已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4级评审且无升级计划的医院,纳入抽查。

2021年第二次评价工作时间为2021年11月~12月。其中,11月21日前完成自评5级及以上医院省级初审;12月23日前完成自评0级~4级医院省级审核;对既往通过电子病历4级评审,目前暂无升级计划的医院,将进行抽查。2022年“一年两评”工作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底。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完成第一次上报的省级评价工作;2022年第四季度,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组织进行第二次上报或上报准备工作。对既往通过电子病历4级评审,无升级计划的医院,进行抽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电子病历升级的核心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注重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服务临床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开展医疗管理相关检查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做好医疗数据安全存储和容灾备份,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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