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金春林:最强监管细则出台,对互联网医疗影响有多大?

  • 2021-11-15 10:00:22    腾讯健康
  • 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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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不仅对互联网诊疗相关的机构、人员、业务、质量安全等环节提出了细致要求,还针对业内出现的AI开方、先买药后补方、药品回扣等进行了坚决制止。将要实现的全方位监管大大提高了行业从业门槛,新的政策将如何改变互联网诊疗生态,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未来方向是什么?《医师报》记者近日专程就以上问题采访了上海市卫生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

四位一体,形成完整闭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寻网问诊”。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诊疗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么此时出台的《意见稿》对于互联网医疗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呢?

金春林说,医疗行业的互联网化是大势所趋,此前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清晰地表明国家对互联网医疗行业的鼓励和支持。早在2016年10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让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服务。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这次出台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从理论上讲,补齐了监管缺口,实现了宏观、管理、支付、监管四位一体的闭环管理。

所以他认为,监管意见的出台是必然的,同时也回答了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存在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如初诊复诊、医生执业注册、人工智能监管等,对于用AI软件接诊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矫正,从长远来看,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医疗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乃至以数字化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健康维护体系,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监管新政长远看利大于弊

“互联网医疗行业要发展,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初诊复诊问题;二,电子处方药流转问题;三,医保支付问题。”他说,目前互联网诊疗只允许复诊,不允许进行初诊,在这方面,该《意见稿》提出,“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并采集证明患者已经确诊的纸质或电子凭证信息”,相对于以前互联网完全不能初诊,可以说有了突破,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是有利的。至于互联网医疗到底能不能初诊?金春林认为并非完全不可以,可以尝试从病种试点开始。

以上三个问题中,金春林认为诊疗服务定价不尽合理和电子处方流转问题是影响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关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收费参照的是2019年8月颁布的《国家医保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中“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价格和支付政策”的原则,与实体医院采用同一收费标准;而对于综合型服务和综合一站式服务平台,则可依据服务的实际效果,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运营原则,由服务提供商提出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对此,他认为,应该允许互联网门诊的定价有一定的自由度,甚至比线下稍高。相比线下门诊,医务人员进行线上诊疗耗费的时间并不比线下门诊少,有时为了确定患者的病情,要花更多时间与患者在线交流,目前的定价并没有没有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门诊量远远达不到线下患者人数,加上也没有线下的溢出效应,比如检查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很多互联网医院的医务人员缺乏积极性。而另外一个关键的因素,在于电子处方流转尚未在全国推行,一些互联网医院尚未完善药品配送服务,导致患者在线就诊后,去哪儿买药成为一个难题。此外,由于不同医疗机构的化验、检查结果未实现共享,使得患者在线看病后依旧要去线下机构做配套的检查。凡此种种,都极大地影响了患者在线就医的体验。

尽管如此,他认为,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生事物,互联网医疗遇到了“成长的烦恼”是正常的,也需要在成长中去不断解决,不断规范,形成良性发展模式。互联网医疗虽然随着监管收紧,短期会使行业发展减缓,但从长远看,监管新政一定会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大浪淘沙利好大的互联网平台

据统计,自2015年微医创建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开启“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至2021年6月,我国互联网医院猛增到目前的1600多家。仅今年上半年,就增加500多家。互联网医疗已经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热潮中,各个互联网医疗平台也探索出了迥异的业态,大致可分为三类:专注严肃医疗服务的综合型数字医疗平台,如微医、好大夫在线等;以线上药品零售为主的医药电商平台,如京东健康、阿里健康等;此外即是各类提供AI诊疗、聚焦轻问诊的在线咨询平台,如平安好医生、春雨医生等。

强监管之下,1600家互联网医院该怎么调整方向?“对标监管条件,大浪淘沙,适者生存”,金春林说,《意见稿》里提出了多项对于互联网医院信息技术平台的要求,这些要求大大抬高了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实力不足、精力不济、业务不规范的企业将陆续被行业淘汰,而前期技术积累到位、运营经验丰富,且具有完善合规体系的专业型企业和大型平台则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另外,《意见稿》中提及的“机构要有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信息技术等业务”,“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等规定大大增加了实体医院自建互联网医院展开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成本,从而敦促实体医院从实际出发、从服务出发思考建设互联网医院的必要性和运营互联网医院的方向性,更多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互取所长,继而促使互联网医院的服务真正落在实处。他表示,从《意见稿》的出台,也不难窥见国家层面引导整个互联网医疗行业回归严肃医疗方向的决心和努力,这也标志着中国的互联网医疗行业告别“野蛮生长”,正式进入规范健康发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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